
定義
結核病是由於感染結核菌所引起的一種傳染病,結核菌侵入人體 後,可在任何器官引起病變,如肺、腦膜、淋巴腺、骨髓、腸、泌尿 及生殖器官等。但因結核菌在繁殖時需要氧氣,所以大多會在肺內, 尤其是肺葉上半部繁殖,因此在結核病中,肺結核約占90%。
傳染途徑
肺結核主要經由飛沫傳染。當一個痰中帶有結核菌的肺結核病人咳嗽、打噴嚏時,排出含有結核菌的細小飛沫到空氣中,他人吸入含菌的飛沫後,細菌便在肺 的深部繁殖,使肺部受到結核感染。感染結核菌後不一定會發病,即使發病也不會立即有症狀,80-90%受到結核菌感染的人由於身體有足夠的抵抗力會自然痊 癒,但少部分人因有其他慢性疾病(糖尿病、矽肺症、洗腎、愛滋病…),抵抗力差,結核菌就容易繁殖而發病。
一般來說,不會經由衣服或食器相互傳染。要自空氣中吸入結核菌也必需通過人體的多道自然防護關卡,才會讓結核菌到達肺的末梢部位,所以受到感染並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但也不能掉以輕心。最常傳染的對象是同住一屋或親近的密切接觸者。
高危險群
傳染性肺結核病人家屬,抵抗力不好的人,老年人,患有糖尿病、矽肺症,長期服用類固醇藥物的人,免疫機能不全的人是高危險群,應每年定期檢查。
潛伏期
結核病的潛伏期很長,可能幾個月到數年,一年內發病的比率最高。
症狀
最常見咳嗽,特別是三週以上,發燒、食慾不振、體重減輕、倦怠、夜間盜汗、胸痛等症狀。因早期症狀不明顯,有些人是因為體檢被早期發現。更多人初期 被當作一般感冒治療。我們建議,如果您咳嗽超過三個禮拜,或您周遭的親友曾經有人發病,應找結核、胸腔內科的專科醫師診治,照胸部X光、驗痰,以早期發 現,早期治療。
傳染力
並不是所有的結核病人都具有傳染性。痰內帶有結核菌,會傳染給別人,一個傳染性肺結核病人一年中平均可以造成10-15個正常人得到新的結核菌感染。痰內不帶結核菌,不會傳染給別人。可是如果斷斷續續接受治療,很容易由非傳染性變成傳染性病人。
暴露在陽光下的結核菌,可存活20-30小時;處在陰暗、潮濕的環境中,則可存活數星期。因此,密閉、通風不良、沒有日照的環境最容易被感染到結核菌。
治療
一般來說,就算是痰內帶有細菌的結核病人只要在正確的用藥治療二星期後,傳染力就會大幅降低,但是最好再驗痰,看痰內是否仍有結核菌;除了少數的肺 外結核或有慢性疾病的病患(糖尿病、長期使用類固醇、老年人、酗酒、愛滋病),大多只要規律治療6個月以上,按時複診、驗痰,就可以完成治療;再復發的病 人,可能需要治療一年以上。
結核病的感染源來自於細菌,需要依照病患的體重,給於足夠的劑量加上足夠的時間,才能一舉把細菌殺死,如果斷斷續續服藥、擅自調整劑量或自行停藥, 容易讓殘存的細菌有機會增長、茁壯,疾病復發,甚至對藥物產生耐受性,導致基礎且副作用少的藥沒有療效,需要使用更多種類,副作用更大的藥物來治療,而且 治療期延長一年半以上,有的變成終身帶菌的慢性傳染性病人或死亡,更可怕的是會傳染抗藥性菌株給您周遭的親友。治療的成功與否,取決於醫師的正確處方及病 患對治療的遵從性。
病患在服藥的過程中會有橘紅色尿液是正常的,少部分會有皮膚過敏、嘔吐、視力模糊、腸胃不適、肝炎、末梢神經炎等副作用,請告知醫師協助處理,由醫師判斷副作用的嚴重性,千萬不要自行停藥或調整劑量,以避免造成後續治療的困難。
完成治療後要定期追蹤檢查,第一次完成治療後半年,以後每年追蹤一次,若有咳嗽、胸痛、發燒情形出現,應立即就醫檢查。就醫
優待
當病患被醫院通報時,衛生所護士會主動與個案聯絡,並發給一本就診手冊,治療中病人憑就診手冊到指定醫院就診,只要掛號費,不需自付部份負擔。
目前基隆市的指定醫院為署立基隆醫院、財團法人長庚醫院基隆分院、新昆明醫院、臺灣礦工醫院、慢性病防治所。
居家治療注意事項
痰中帶有細菌的傳染性個案,在高度傳染期最好在醫院隔離治療二星期,再驗痰,確認傳染力下降,再回到工作崗位或學校;居家自我隔離時,應戴口罩,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如有必要時(如就醫),更需戴口罩,以避免傳染他人,或因您身體免疫力下降,被他人傳染到其他疾病。
病患打噴嚏或咳嗽時,應用手帕或衛生紙掩蓋口鼻,吐出的痰液用衛生紙包好,丟入馬桶沖掉,室內保持空氣流通、乾燥、陽光充足,減少空氣中的結核菌密 度,按時服藥,維持均衡飲食,適度的運動,正常作息,避免抽煙。食物,並不是結核菌主要的傳染途徑,故不需與家人分食。最重要的是家人的支持與關懷,鼓勵 並督促病患按時複診、服藥,確實完成治療。
強制隔離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民眾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配合接受主管機關之檢查、治療、預防接種」,拒絕、規避或妨礙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 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必要時,可施行隔離治療並不得任意離開,如有不服指示,將通知警察機關協助處理,並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皆可連續 處罰之。
接觸者檢查
當病患被醫院通報為疑似或確診的結核病個案,病患居住所在地的衛生局所就必須要主動與您連繫,關心您的用藥及就醫情形,提醒您按時接受治療、驗痰並請您家人、同班同學或同辦公室同仁做胸部X光檢查,12歲以下的小朋友接受結核菌的皮膚測試和胸部X光檢查。
做接觸者檢查最主要的目的是因為擔心您痰中帶有細菌傳染給您週遭的親友;也有可能是您的結核病是來自於您週遭的親友,但是他因為還沒有發病,沒有不舒服的症狀,而沒有被檢查出來;也可以發現您的小朋友是否曾經受到感染而沒有發病,可以接受預防性治療,以避免日後發病。
預防
台灣是屬於結核病的高盛行區,最好在嬰兒出生24小時後,體重滿2500公克以上時,早日接種卡介苗;衛生所護士也會在小朋友國小一年級時再做一次 全面普查動作,以了解小朋友疫苗接種情形,補打卡介苗或測試是否受到感染,追蹤傳染來源,而成年人多半早已受到結核菌的感染,再接種卡介苗,已無實質意 義。
最重要的預防之道要靠均衡營養、規律的生活、適度的運動,保持身體健康,維持一定的抵抗力,住家要保持空氣的流通、乾燥、陽光充足,避免至密閉、人潮擁擠、空氣品質不良的公共場所,以減少被結核菌感染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