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台灣婦女乳癌的發生率與西方國家比較相對較低,同時考慮到大量使用乳房攝影術進行全面篩檢,則醫療院所的設備、人力等資源與所花費成本恐不符合成本效益,故自1995年起首先針對乳癌高危險群婦女進行選擇性篩檢,在演變至目前的全面性篩檢之前,共經歷三個階段,茲分述如下:
1995-1998年TAMCAS(Taiwan multicentre cancer screening)篩檢
此階段乃針對乳癌患者一等親中,未曾罹患乳癌的女性親屬,每年至醫院進行一次乳房X光攝影術+乳房超音波+乳房理學檢查。此階段的第一次篩檢共有4865名女性一等親屬參加,乳癌偵測率高達15.6人/每千人,陽性預測值(Positive predictive value)亦高達8%,此階段的選擇性篩檢,相當具成本效益。
1999-2001百萬婦女(Mass screening with physical examination)篩檢
在TAMCAS篩檢計畫之後的是,於1999-2001年間進行的百萬婦女乳房理學檢查篩檢,針對35歲以上婦女,於23個鄉鎮由公共衛生護士,每位婦女每三年一次進行乳房理學檢查,由於並非每個鄉鎮都有乳房超音波儀器足以支持此篩檢系統,政府決定以理學檢查為主要篩檢方法,但在有乳房超音波設備的部份鄉鎮,除了理學檢查之外,尚且進行乳房超音波檢查。
在此篩檢計畫下年滿35歲的婦女,以口頭告知或利用大眾傳播媒體宣傳,邀請參加乳房篩檢,共計有899,383名無症狀婦女參加,約3.7%的婦女同時接受乳房超音波檢查;參加本篩檢的婦女中,有218,822名婦女同時填寫風險因子問卷(即二階段篩檢的第一階段問卷),填寫問卷的婦女中,有117,550名其風險評估結果大於切點值(cut-off point)故轉介進行乳房攝影術檢查,最後實際進行乳房攝影術檢查者為69,092名婦女,為應轉介人數的59%。
此篩檢的效果評估,對於只進行乳房理學檢查的婦女,乳癌偵測率為千分之0.8,陽性預測值為2%;進行乳房理學檢查加上乳房超音波檢查的婦女,其乳癌偵測率為千分之7.6,陽性預測值為4%。
2002-2004二階段篩檢(Two-stage breast cancer screening)
由於利用乳房理學檢查作為乳癌篩檢工具的效果不顯著,故政府決定以乳房X光攝影術作為主要篩檢工具。考慮到台灣地區乳癌發生率較國外低,且乳房攝影術成本較高、臨床醫師人員的人力支援亦可能不足,故進行全面性乳癌篩檢,恐不符合成本效益,故政府於2002年針對50-69歲婦女,進行二階段篩檢計畫。第一階段,先請參與篩檢婦女填寫相關風險因子問卷,若經電腦軟體計算後,風險分數得高於-9者,需進行乳房X光攝影檢查(即第二階段)。此篩檢計畫,共計218,822名婦女參與第一階段,乳癌偵測率為千分之2.2,陽性預測值為14%。
2004年迄今,全國50-69歲婦女乳癌篩檢
自2009年11月17日起,免費乳房攝影術篩檢年齡全面放寬至45-69歲婦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