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食物中毒
二人或二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物而發生相似的症狀,則稱為一件"食品中毒"
食物中毒的一般分類
細菌性食物中毒
致病原因菌 | 潛伏期(小時) |
沙門氏桿 | 5-72(多為12-36) |
腸炎弧菌 | 2-48(多為12-18) |
金黃色葡萄球菌 | 1-8(多為2-4) |
肉毒桿菌 | 12-30(多為12-24) |
仙人掌桿菌 | 1-16(多為2-4或8-16) |
病原性大腸桿菌 | 5-48(>多為10-18) |
天然毒素食品中毒
致病食品種類 | 潛伏期 |
毒貝類 | 數分鐘至30>分鐘 |
毒河豚 | 10>分鐘至數小時 |
毒菇 | 數分鐘至數小時 |
化學性食品中毒
致病原因物質 | 潛伏期 |
農藥、有毒非法食品添加物如硼砂、非食用色素 | 視攝入量多寡分: 急性中毒: 數分鐘至數小時。 慢性中毒:可潛伏數年或更久 |
砷、 鉛、銅、汞、鎘等重金屬類 |
註:潛伏期:食用後到引起症狀發生之期間。細菌引發食物中毒的主因
- 食用放4-65℃之間,超過4小時以上的食物,只要食物曾經細菌污染,均可能發生食品中毒。
- 台灣地處亞熱帶,一年四季從早到晚的溫度均適合細菌繁殖,民眾需特別注意。
- 常見引起食品中毒的原因 : * 冷藏及加熱處理不足。 * 食物調製後放置在室溫下過久。 * 生、熟食交互污染。 * 工作人員衛生習慣不良或本身已被感染而造成食物的污染。 * 調理食物的器具或設備未清洗乾淨。 * 水源被污染。 * 誤食含有天然毒素的食物。
食物中毒的預防
- * 新鮮:所有農、畜、水產品等食品原料及調味料添加物,盡量保持其鮮度。
- 清潔:食物應徹底清洗,調理及貯存場所、器具、容器均應保持清潔,工作人員衛生習慣良好。
- 避免交互污染:生、熟食要分開處理,廚房應備兩套刀和砧板,分開處理生、熟食。
- 加熱和冷藏:保持熱食恆熱、冷食恆冷原則,超過70℃以上細菌易被殺滅,7℃以下可抑制細菌生長,-18℃以下不能繁殖,所以食物調理及保存應特別注意溫度的控制。
- 養成個人衛生習慣:
1. 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調理食物前徹底洗淨雙手。 2. 手部有化膿傷口,應完全包紮好才可調理食物(傷口勿直接接觸食品) 。避免疏忽:餐廳調理,應確實遵守衛生安全原則,按步就班謹慎工作,切忌因忙亂造成遺憾。
發生食物中毒之處理
- 迅速送醫急救。
- 保留剩餘食品及患者之嘔吐或排泄物,並儘速通知衛生單位。
- 醫療院(所)發現食品中毒病患,應在二十四小時內通知衛生單位。